机械工业部电器工业局企业标准
JB/DQ 2177-86
GW5系列户外交流高压隔离开关技 术 条 件
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频率50Hz的GW5-35、60、110ⅡD(W)型三相户外交流高压隔离开关。
本技术条件符合下列标准:
a. GB1985-80《交流高压隔离开关》及其第一号修订。
b. 等效采用IEC-128(1981)出版物《交流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》;
c. 等效采用IEC694-(1980)出版物《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条款》。
1 产品的分类和额定参数
1.1 产品的分类
产品的分类见表1。
表 1

1.2 额定参数
额定参数见表2。
表 2

2 技术要求
2.1 使用环境条件
a.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;
b. 最高环境温度不高于+40℃,最高温度不低于-30℃,高寒地区不低于-40℃;
c. 风速不超过35m/s;
d. 地震烈度不超过8度;
e. 覆冰厚度:一般地区不超过1mm,重冰地区分10mm、20mm两级;
f. 产品使用环境的污秽等级为GB5582-85《高压电力设备外缘污秽等级》中的0级、Ⅰ级或Ⅱ级。
g. 安装场所应无易燃物质、爆炸危险、化学腐蚀剧烈振动。
2.2 制造要求
隔离开关和附装的接地开关应按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制造。
2.3 主回路电阻
当隔离开关处于合闸位置时,两接线间回路电阻推荐值见表3。
表 3

2.4 结构要求
2.4.1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一般结构要求应符合GB1985及其第一号修订的有关规定。
2.4.2 隔离开关附装的接地开关应能承受与隔离开关相同的动、热稳定电流。
2.4.3 隔离开关三相联动的的合闸不同期性应能调整,合闸不同期性数值为:35kV不大于6mm,
63kV不大于9mm,110kV不大于12mm。
2.4.4 当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处于合闸或分闸状态时,在规定的覆冰厚度(10mm或20mm)下,应能用所配操动机构进行分闸或合闸。
2.4.5 隔离开关所选用的支柱绝缘子,应符合GB1248-77《户外棒式支柱绝缘子》标准中的有关规定。
2.4.6 配用人力操动机构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,一般体力的操作人员应能独自进行分、合闸操作;配用电动机操动机构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,当电动机或二次按制线圈电压在其额定电压的
85%~110%范围内时,应能可靠地分、合闸。
2.4.7 操动机构中的指示信号用的辅助接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只有当隔离开关达到80%及以上断口距离时,才能发出分闸信号;只有当隔离开关达到可靠地通过额定电流及的位置后,才能发出合闸信号。
3 型式试验
3.1 型式试验项目
3.1.1 必试项目;
a. 机械试验;
b. 发热试验;
c. 主回路电阻测量;
d. 动、热稳定试验;
e. 耐压试验;
f. 防雨试验。
3.1.2 按供需双方协议进行的项目:
a. 无线电干扰试验(仅对110kV级产品);
b. 污秽条件下的耐压试验;
c. 破冰试验*;
d.分、合小电流试验*。
3.2 机械试验
3.2.1 机械操作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和GB3309-82《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》的规定进行。
3.2.2 机械特性试验按GB3309的规定进行,并应符合GB1985及第一号修订的有关规定。机械特性应满足:
a. 隔离开关三相合闸不同期性符合2.4.3款要求;
b.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分、合闸位置正确;
c. 隔离开关和附装的接地开关的机械联锁可靠;
d. 操动机构中的指示信号用的辅助接点的动作应能满足2.4.7款要求。
3.2.3 机械寿命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2.4 接线端施加额定机械负荷后的操作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3 发热试验
发热试验按GB763-74《交流高夺电器在长期工作的发热》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4 主回路电阻测量
主回路电阻测量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5 动、热稳定试验
动、热稳定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6 耐压试验
耐压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7 防雨试验
防雨试验按JB/DQ2080-83《高压开关设备防雨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3.8 无线电干扰试验
无线电干扰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9 破冰试验
破冰试验按GB1985及其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10 污秽条件下的耐压试验
污秽条件下的耐压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
3.11 分、合小电流试验
分、合小电流试验按制造厂与用户之间协商的方法进行。
4 出厂试验
4.1 出厂试验项目:
a. 主回路工频压干试验;
b. 控制回路与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;
c. 主回路电阻测量;
d. 机械操作试验。
4.2 主回路工频耐压干试验
主回路工频耐压干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4.3 控制回路与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
控制回路与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4.4 主回路电阻测量
机械操作试验按GB1985及第一号修订进行。每批抽试3%(不足一组按一组计)。
5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5.1 隔离开关铭牌
出厂的每组(或单相)隔离开关本体应附铭牌。其上标明:
a. 制造厂名称;
b. 产品型号、名称;
c. 额定电压 kV;
d. 额定电流 A;
e. 额定热稳定电流及时间 A、s;
f. 额定动稳定电流 kA;
g.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kV(仅对110kV级产品);
h. 重量 kg;
i. 出厂编号;
j. 制造年月。
5.2 机构铭牌
a. 制造厂名称;
b. 产品型号、名称;
c. 电动机电压、控制电压(交流或直流) V;
注:人力操动机构不标。
d. 重量 kg;
c. 出厂编号;
f. 制造年月。
5.3 包装要求
隔离开关的包装应按JB2759-80《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》的规定及产品包装规范进行。出国包装应满足出国包装技术条件要求。
5.4 装箱文件
出厂的每组隔离开关装箱时应附有:
a.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;
b. 产品合格证;
c. 产品装箱清单。
5.5 出厂标志
产品包装箱上应标有下列文字与标志符号:
a. 产品型号及规格;
b. 重量 kg;
c. 外形尺寸(长×宽×高) cm:
d. “向上”“小心轻放”“起吊位置”字样或符号。
5.6 运输要求
运输中应防止危及产品安全的撞击、颠簸等现象发生。
5.7 贮存要求
包装的隔离开关长期贮存时,应在底面靠近起吊点内侧等高垫起,高度应大于15cm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提出,由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归口。
本标准由沈阳高压开关厂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委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负责解释。